ACCA讲堂:“员工”和“自由职业者”的区别在哪里?
- 2016年12月29日
- 10:19
- 作者:高顿财经
- 来源:高顿财经
- 阅读:(183)
摘要:区分员工与自由职业者是学好劳动合同的关键。劳动合同旨在保护员工的利益,混淆员工与自由职业者的概念,就会使同学们在思考一个人是否可以起诉求...
区分员工与自由职业者是学好劳动合同的关键。劳动合同旨在保护员工的利益,混淆员工与自由职业者的概念,就会使同学们在思考一个人是否可以起诉求偿unfair dismissal或者是wrongful dismissal这个问题时陷入困境。今天老师就来帮助大家梳理一下员工与自由职业者的区别。
概念剖析:
1.Employee works under the contract of service2.Independent contractor,i.e.someone who is self-employed, works under the contract for service.
首先,与员工相对应的概念是劳动合同,而与自由职业者相对应的概念是劳务合同。
知识点解析:
其次,法院通过三个测试判别一个人是否是员工:
Test 1 Control Test控制性测试:
在法院裁决一个人是否是员工的时候,首先会看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控制程度。具体而言,用人单位是否能决定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员工以什么样的方式履行工作职责;除此之外,法院还会从诸如用人单位是否会提供工作的工具,用人单位是否具有选择或雇佣他人的权利,工作者是否穿统一制服等方面,对一个人是否是员工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Test 2 Integration Test组成性(进入)测试:
大体上,如果用人单位对为其提供劳动的人没有控制能力,法院认为劳动者没有“进入”用人单位。换言之,如果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没有成为用人单位主体业务的组成部分,法院认为这样的劳动者不是员工。
但是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高技能、高水准的工作,以致于用人单位确实无法控制劳动者如何履行劳动职责,我们就能否认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么?当然不能。举个例子,比如医生如何给病人看病是医院无法左右的,但是医生确实是医院的员工。医生所提供的劳动组成了医院的主营业务。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控制性测试和组成性测试并不是法院判决一个人是否是员工的决定性因素,法院还会剖析提供劳动或劳务的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实质,即我们的第三个测试:综合性测试。
Test 3 The multiple(economic reality)test综合性测试:
在综合性测试中,法院会从如下方面考虑:
1.是否提供劳动或劳务的人是以出卖劳动来换取酬劳的;2.提供劳动或劳务的人是否明示或默示用人单位可以对其如何工作加以控制;3.是否存在其他因素使得法官更倾向于认为符合劳动合同。
通过这一节的梳理,同学们应该已经学会如区分员工与自由职业者了。掌握这个知识点,我们就能清楚地知道一个人是否能起诉求偿unfair dismissal和wrongful dismissal了。
▎本文作者为高顿财经ACCA研究中心F4教研组,来源高顿网校。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若需引用或转载请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gaodunacca),掌握最全面ACCA政策以及学习方法,更有在线小编为你解答各种困惑,会说话的公众号,你见过吗?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周末面授班
其他课程